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提出 今年底前核定公布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

来源:本站 2020-11-05

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意见就切实加强新时代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提出十项主要任务,包括加大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力度、提升石窟寺综合展示水平、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等。


意见提出,实施石窟寺展示陈列提质工程,打造精品陈列展览,完善开放石窟寺的展示标识解说系统、游客服务设施,鼓励有条件的石窟寺建设遗址博物馆。推动形成联合办展、巡回展览、云展览等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石窟寺展示模式。整合河西走廊、川渝的石窟寺资源建设国家文化遗产线路、国家遗址公园。


意见提出,坚持发展旅游以保护为前提,避免过度商业化、娱乐化。2020年底前核定、公布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和重点洞窟的最大瞬时容量。鼓励采用限时限流、定制服务等方式规范引导参观活动。2022年底前制定公布石窟寺开放管理导则。在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面推广预约参观制。提升石窟寺讲解服务质量,编制专门培训教材及工作手册,加强对讲解员、导游的职业技能考核和上岗培训,规范讲解服务。


意见明确,到2022年,石窟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,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,石窟寺“四有”(有保护范围、有标志说明、有记录档案、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)工作基本健全,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。到“十四五”末,中央和地方协同推进、部门间密切合作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;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,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;保护传承、研究阐发、科技攻关、传播交流协同推进,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,石窟寺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。


来源:中国旅游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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